最高检召开专题推进会 强调以更高标准树立正确政绩观
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一场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专题工作推进会。会议旨在总结前期学习教育成果,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推动相关学习与实践走向纵深。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会上发表讲话,强调最高检察机关作为全国检察系统的领导机关,必须在政绩观问题上秉持更高标准与更严要求。
应勇指出,政绩观的树立与践行,关键在于党性修养。全体检察人员需持续深化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充分运用《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等重要学习资料,并借助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对照反思。通过带着使命、问题和思考进行学习,真正将正确的政绩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实际行动,从而更深刻地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以真查实改推动问题解决 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
“查找问题并落实整改,是此次学习教育的关键环节,其过程本身即是正确政绩观的体现。”应勇强调,必须在找准问题和抓实整改上持续发力。他要求检察人员从党性层面深入剖析差距、挖掘根源、加强修养,紧密围绕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将个人、职责和工作摆进去。不仅要着力解决显性问题,更要推动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形成以机关带动系统、以部门带动条线的工作格局,协同推动整改整治取得扎实效果。
会议明确,必须将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相结合,与推动检察中心工作相结合。政绩的创造应立足于为人民服务,依靠真抓实干。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担当法治责任,致力于创造能够经受住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检察业绩。这要求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持续深化相关改革,健全检察环节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与评价机制,着力构建一套保障案件高质效办理的制度体系。
在这一过程中,及时发现并纠正检察履职中可能出现的政绩观偏差至关重要。会议重申,必须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于关注司法公正与权威的公众而言,确保法律监督机关的履职方向正确、过程透明、结果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健全从严治检体系 领导干部带头践行正确导向
应勇进一步指出,必须在从严治检、规范用权上持续用力。要求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检的体系,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与监督,严格落实并完善司法责任制,从而保障检察权能够依法、公正、高效、廉洁地行使。
会议强调,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关键。他们必须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率先垂范,带头树立正确的政绩导向。这要求领导干部严守纪律和法律的底线,坚持求真务实、敢于担当作为,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凝聚队伍力量,推动检察事业健康发展。
本次推进会由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他通报了最高检机关前期学习教育工作的进展情况。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及最高检机关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最高检办公厅、经济犯罪检察厅、民事检察厅、计划财务装备局、机关服务中心、检察日报社等六个部门单位代表进行了经验交流与分享。
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最高检察机关在强化自身建设、端正履职导向方面进入了新的阶段。通过系统性的学习教育与整改,旨在从思想源头和工作方法上,确保检察工作的每一项成果都扎实可靠,经得起检验。这对于提升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质效,巩固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